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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欧宝下载 发布时间:2025-10-29 23:34:22
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3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本招标项目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备[2024]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咏新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新咏新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3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北至G312国道,西至曹家里浜,南至浒墅关黄埭界,东至长旺路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8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05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328.89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3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3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同时具有【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测考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测考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测考察、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要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一定要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
(四)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勘及深基坑围护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筑规划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装修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海绵设计、节能设计、室外工程(路网、管线、景观绿化、标识标牌)设计等 。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9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越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不是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缺乏竞争,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内容;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建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6、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如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扣分计算)。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为符合招标公告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派并为牵头人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人);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10 1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