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内蒙古矿业(集团)兴安动力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2次债权人会议的告诉
来源:欧宝下载 发布时间:2026-01-06 12:46:23
经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5日作出(2022)内2222破申3号民事裁决书,裁决受理了内蒙古矿业(集团)兴安动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月3日作出(2022)内2222破2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融兴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节约本金,便利整体债权人参加会议,定于2026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举行内蒙古矿业(集团)兴安动力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2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选用钉钉线上会议的形式,请债权人下载钉钉App,查找群号:4进内蒙古矿业(集团)兴安动力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群。为便利管理人计算,进群后将姓名改为债权人的姓名(企业债权人改成企业全称,自然人债权人改为自己实名)。会议主要内容为通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至今管理人的工作情况陈述以及表决科右中旗百吉纳工业园区的土地房子的处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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